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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年11月27日 10:46  点击:[]

《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收缴制度,规范收缴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联合制定《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云财规〔2025〕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2023年,云南省全面完成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统一了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办法》的制定,是推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保障缴款人合法权益。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938条,包括总则、部门职责、收缴管理、退库(付)管理、经收管理、数据安全和应急管理、缴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办法》明确了实施范围和职责划分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规定,《办法》明确,非税收入是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同时,明确云南省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电子化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执收单位、经收金融机构应通过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对于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通过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办理。对于海关征收的非税收入,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管理实际,《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人民银行、执收单位、经收金融机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参与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市场主体等缴款人的质量。

     (二)《办法》规范了收缴管理和业务流程

按照“方便缴款、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办法》明确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分为直缴和汇缴,非税收入项目执行的具体收缴方式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由云南省财政厅依照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办法》规定了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应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规范使用非税收入类票据;重申了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通用凭证,具有缴款凭证、收款收据和付款凭证功能;制定了经收金融机构业务办理、会计核算、交易对账、资金汇划等方面的规定。同时,明确了可以申请非税收入退库(付)的主要情形,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材料清单按照《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退库(付)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21号)等文件执行,切实保障缴款人合法权益。

   (三)《办法》强化了数据安全和应急管理

《办法》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对业务系统、非税收入收缴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并制定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数据备份要求,以及各参与方在发生影响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情形时的应急管理要求,确保缴款人资金安全、财政资金安全,提升财政资金运转效率。此外,《办法》明确依法依规取得非税收入收缴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对取得数据的安全负责。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研究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便民利企措施,积极配合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规程,细化全省本行业涉及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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